解答:
1.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的考试科目为“2+1”,即每个招生专业考2门文化基础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和1门专业课(由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2门组成,满分为300分),合计满分为600分。
2.文化基础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布置考务工作。考试科目一门为《语文》(必考科目),另一门可从《数学》和《英语》中选择;各科成绩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3.专业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托招生院校进行命题。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1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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