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1、2011 年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的考试科目为“1+ 1 ”,即每个招生专业考1 门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卷或语文英语卷,满分为200 分)和1 门专业课(由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2 门组成,满分为100 分),合计满分为300 分。
2、文化基础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布置考务工作。考试科目一门为《语文》(必考科目),另一门可从《数学》和《英语》中选择;各科成绩满分100 分,总分200 分。
3、专业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托各招生院校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包括专业理论课考试(满分50 分)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50 分),总分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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