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名单公示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录取名单提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21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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