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3日-14日
(二)录取原则
1、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二年级考生都必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排序规则: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十附加分。即: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若总分相同,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原则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3、2+3直升计划考生是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教育厅盖章的《201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名单,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按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5日10:00-16日9: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6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19年5月21日前在我校网站和联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