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分项目与分值(不累加,只取最高项分值)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者,加50分。(考生必须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由招生院校统一审核)
2.具有中等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考生必须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由招生院校统一审核)
3.参加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加50分。(考生必须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由招生院校统一审核)
4.在中职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加50分。(考生必须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材料,由招生院校统一审核)
5.少数民族加分10分。(考生不必上传证明材料,由报名系统根据高考报名系统库自动生成)